河南拟重组成立省铁投 设立300亿元省铁路产业投资基金

5月19日,河南省下发《关于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若干意见》),通过吸引社会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重组铁投等多种方式拓宽铁路建设资金来源。

强化铁路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完善省、市、县三级共建共担机制,推动建立全省铁路投建运一体化模式,综合发展需求和财力支撑等因素合理确定项目时序和建设标准,推动全省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统筹运营管理。

分类分层推进铁路项目建设。国家干线铁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区域性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经路地双方协商一致后由省级牵头组织实施,纳入全国路网统一运营;市域(郊)铁路由所在地市级政府牵头组织实施,加强既有铁路存量资产盘活利用;跨市级行政区域的市域(郊)铁路由省级统筹推进实施,按“一路一策”原则报省政府研究确定资金筹措方案和投资建设模式;支线铁路、铁路专用线等项目由市、县级政府或企业筹资建设。

发挥财政资金支柱和引导作用。“十四五”期间,省财政每年通过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省级铁路发展专项资金,保障铁路项目省本级建设资金出资需求;省财政在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时对铁路建设发展任务重、筹资难度大的市、县级政府给予倾斜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铁路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扩大专项债券用于铁路项目的额度和资本金比例。

做强铁路建设投资主体。加快推进重组成立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支持各地发展壮大地方铁路建设投资主体,增强市场化投融资能力。

利用铁路沿线土地增值收益反哺铁路项目,建立“铁路项目+土地开发”综合回报模式。在新建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沿线市、县级政府及时对站场周边地区一定范围内用地实施规划管控,作为综合开发备选用地。综合开发用地规模与应承担的项目可持续经营责任相匹配,按单个站场平均规模不超过50公顷、少数站场不超过100公顷控制。

设立省铁路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300亿元,采取母子基金架构,2021年年底前设立首期规模100亿元基金。

吸引社会资本。强化重大铁路项目公开推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面向战略投资者推行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EPC(工程总承包)”等模式,通过采取投资补助、配置土地和其他项目外资源等方式,以合理对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路投资;支持有良好现金流和收益支撑的铁路项目资产证券化,探索我省在既有高铁等项目股权的转让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铁路建设投资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海外债、中期票据等方式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铁路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在稳增长保民生方面具有关键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加快米字形高铁向多中心网络化发展,高速铁路突破3000公里。铁路建设任务重,筹资压力大,急需通过改革创新,探索一条铁路建设和运营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为此我省出台《若干意见》,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将为铁路建设找到更多源头活水。从融资历程来看,我省铁路项目建设经历了由财政拨款、银行贷款至投资多元化的融资阶段。

(来源:河南日报)